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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裁示開放萊豬進口5原則 黃珊珊:應標示「是否含萊劑」

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進口萊豬除標示產地,更應該標示「是否含有萊劑」,公開透明才能減少爭議。圖/黃珊珊臉書專頁

 

政府明年1月1日起開放萊豬進口,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在院會中裁示萊豬進口5原則,包含赴美查廠、新增貨號、逐批查驗、清楚標示、嚴格稽查。

 

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補充說明,查廠是針對屠宰廠衛生、管控是否周延進行查核,對於已經進口台灣多年的廠商,只要過去沒有不良紀錄,就表示管理良好,會針對肉品在進口時逐批檢查。至於美方是否會將未查廠不能進口視為貿易障礙,李孟諺說,這是行政院會同各單位的決定,要確保屠宰場的衛生以及進口品質,政院會持續請相關部門跟美方說明,相信這樣的原則,可以爭得美方的支持。在嚴格稽查方面,食藥署長吳秀梅指出,明年起會查業者、驗產品,只要未清楚標示,將罰3萬至300萬元,標示不實者,可罰4萬至400萬元,檢驗不符規定則罰6萬到2億元。

 

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,行政院接受北市府的建議,願意更進一步保障國人的食安,然而,對於標示問題以及容許量單位問題,她仍要強調,進口萊豬除標示產地,更應該標示「是否含有萊劑」,公開透明才能減少爭議,也給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。(施慶忠編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