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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署擬廢除短期停保制 出國2年內須依法繳保費

旅外者回台用健保遭批不公,健保署長李伯璋26日證實,擬廢除短期停復保制。圖/擷取網路新聞

 

健保署長李伯璋今天證實,擬廢除短期停復保制,出國2年內須依法繳保費,出國超過2年遭除籍,一律要等待6個月或繳清出國期間保費,才可重新納保。過去長期旅居國外或外派會在出國時辦理停保,待有醫療需求時再回國赴保就醫,目前約有5萬人欠費卻依然可使用健保身分就醫,遭批不公平。

 

根據現行規定,預計出國超過6個月至2年的民眾,可依法辦理停保,停保期間無需繳保費,返國後可立刻辦理復保;若民眾出國滿2年就會被戶政機關除籍,只要在第4年前回台並恢復戶籍,都能立刻恢復健保身分,超過4年才回台的民眾則須等待6個月才能重新加保。

 

李伯璋說,未來打算全面取消停保規定,只要民眾在台灣有戶籍,即便要出國一段時間,仍須持續繳交健保費,不可停保。不過,李伯璋指出,凡是出國超過2年、被戶政機關除籍的民眾,無論出國多久,回台重新設籍後通通都要等待6個月才能重新加保,若想立即復保,就必須繳清出國期間所有保費,補繳保費以5年為上限。(陳小竹編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