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太平洋快訊




立委收賄案7人收押禁見 國民黨立委祭停權處分

涉案遭收押7人晚間被上銬押上囚車,送往台北看守所關押2個月/擷取網路新聞照

 

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,台北地院昨(4日)裁准收押禁見包括3名現任立委蘇震清、廖國棟、陳超明在內的7名被告,創下國會全面改選後現任立委遭羈押的首例,國民黨考紀會針對黨籍立委廖國棟、陳超明予以停權處分。

 

首先被宣布收押禁見的是立委蘇震清及其辦公室主任余學洋,第2批則是立委廖國棟與其辦公室主任丁復華,第3批是行賄者太流公司前董座李恆隆、白手套郭克銘,第4批是立委陳超明,7人均遭裁定收押禁見。裁定指出,蘇震清、廖國棟、陳超明身為立委,位居要職,卻涉收受李恆隆等人賄賂,長期、多次施壓經濟部,造成承辦人員極大壓力,危害國家法益巨大,考量3人有相當財力及影響力,而余學洋、丁復華則與蘇、廖有上下隸屬關係,5人顯有串證可能,裁定均羈押禁見。

 

台北地院裁定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與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、陳超明人收押禁見,僅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獲80萬元交保,蘇、廖的辦公室主任及行賄者李恆隆、白手套郭克銘也遭收押,總計全案共7人遭收押、1人交保。涉案7人晚間被上銬押上囚車,送往台北看守所關押2個月。(施無畏編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