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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明星代言就想買?外表裝闊負債慘兮兮

文 / 唐寧

大家都說女人的錢好騙,電視購物、網路購物到一般實體通路,消費性商品都會以女性為主要目標群,單憑網站照片及說明,如何能夠吸引妳下單,最能夠說服的往往是使用者分享,這其中最有效果的,就是明星代言!

「從頭到腳都可以拿來賣!」曾經有知名女星的經紀人這樣說,當公司捧紅一位藝人後,就會將她的全身都當作商品來賣,從頭髮開始、臉部、眼睛、牙齒、上半身、下半身、雙腿及腳,都有相對應的商品可以銷售,說穿了明星就是被包裝的商品。

女明星的一舉一動都會被檢視,例如:被記者拍到和誰吃飯,穿了哪些品牌的衣服,到了哪些店消費,其實很多時候都是經紀公司與廠商談好,要求女藝人配合演出,新聞再隨便下一個斗大的標題,許多粉絲就會買單,「我好想穿跟她一樣的衣服、我好想去跟她一樣的餐廳!」


許多女藝人把自己包裝成名媛,用好的、吃好的,讓粉絲認為她真的很有錢,生活過得很有品味,粉絲就會想要跟著有品味,這樣的宣傳方式非常的有效果,拿名牌包包就成了許多妹妹們的夢想。

但是,除了新聞上出現過,丁姓女歌手本來是名牌愛用者,也常以亮麗形象示人,後來因為賣假包入獄,才讓人知道原來她並非想像那樣經濟優渥。又像八點檔台語女演員,在婚前為了照顧家裡,把劇組便當帶回家煮成粥,也只能住頂樓加蓋8000元的房子,賺來的年收入數百萬都讓家人還債。也有歌唱比賽出道女歌手多年未發片,窮到變賣所有3C產品,才有辦法繳交租金。更有曾經紅極一時的大嫂團負債700萬元,投資三間店生意都失敗,到處向藝人朋友借錢,變成人見人怕的藝人。

妳還在羨慕藝人嗎?這些慘兮兮的狀況在演藝圈不勝枚舉,除了不善理財透支外,更有許多是因為想過好生活,以為進入演藝圈就能嫁入豪門,但真的嫁入豪門的人少,過得好又未離婚的更是少之又少,下次我們就來講講豪門深似海的案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