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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檢舉詐騙戶?!一夕之間,名下所有帳號慘遭凍結

在5月初某天接到銀行電話告知我的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,當時我以為是詐騙電話。然而,當我去ATM提款時,發現無法交易,甚至發現所有銀行卡都無法提領現金,這才驚覺事態嚴重。被列為警示帳戶之後,無法使用任何的金融服務。

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後,該帳戶會被暫停所有的交易功能,匯入警示帳戶的款項也會被退回到匯款行,帳戶持有者名下的其他金融帳戶也會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,提款卡、語音轉帳、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都會被暫停使用。

也就是說,不能從提款機領錢,無法刷摺,你可以登陸網銀,但不能轉帳,不能自動扣款,帳戶連動懲罰,所有帳戶都連動,成為衍生帳戶,我的中信、郵局、彰銀、富邦、台銀、上海商銀等通通都不能用了,事情就這樣發生了。雖然覺得生氣和無助,當下緊急措施:

第一,警示帳戶原由?第一時間我打給當時聯繫我的銀行確認原由,才知道我的帳戶被檢舉是詐騙人頭戶,由警方通報列為警示帳戶,我向銀行人員詢問哪個警局派出所和通報案件號碼。

第二,致電警局派出所詢問案件,警員告知報案人,這才想起之前和朋友團購防疫物資,其中有個不熟的朋友王先生,當時他匯款後,我沒有即時回覆收到款項的事,沒想到這人竟然天兵的去報案,我詢問警員如何處理?警員告知此案提報165等相關單位,也進入流程,不管怎麼樣都要等半年至一年的法院程序,確認你的帳戶真的沒問題才能解鎖。

真的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嗎?至少我個人無法,我的工作和生活品質全部受到嚴重的影響,於是我致電165,165告知我,確認報案人是否收到貨品?答案是有的。首先聯絡報案人,並先確認案件在哪一個警局,雙方約在該警局進行和解和撤除警示帳戶程序,也就是說,法律流程和撤除警示帳戶的流程可以同時並行。

主動申請解除警示帳戶,應該要怎麼做?

攜帶身份證及和報案人雙方和解書,前往警局偵查隊,經調查證實案件為一般商業買賣糾紛,帳戶被誤設警示帳戶,且經查證屬實。
雙方做完筆錄後,警員會讓雙方簽名蓋印。
警局偵查隊會發解除警示公文給銀行,大約一至兩週。
積極主動打電話到銀行確認解除警示帳戶,銀行受理解除時,會同時通報聯徵中心,大概兩到三個工作天就會解除警示帳戶,之後即可正常使用所有帳戶交易功能。
以上,從我主動處理到後續完成,大概一個月,解除警示帳戶後,法律流程仍在繼續,後續就是等待法院判決書,這趟驚嚇之旅才告終。在此分享我的過程,如果你不幸遭遇和我類似的處境,我的處理方式應該幫得上忙。

整理一下警示帳戶4大常見問題,成為警示帳戶有哪些後續影響?

警示帳戶當事人無法開戶。一般來說,警示帳戶當事人在列管狀態下是無法開戶的,但如果有工作上的需求,為保障當事人工作的權益,可以準備在職證明到銀行申辦薪轉帳戶。另外,因為銀行不接受存和匯款,當事人的薪資,如果公司是批次轉帳,是可以匯入,但僅只於薪資,且一樣不能提領。
警示帳戶的警示期限有多久?自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後,聯徵中心會揭露警示訊息兩年,經原通報機關延長者則為三年。申請警示帳戶解除後分為兩種情形,第一,解除原因為不起訴、無罪判決、一般商業買賣糾紛、冒名申辦、存款帳戶遭盜用或遭誤設警示,解除後就不會再揭露警示訊息。第二,解除原因為罰金、判刑執行完畢、緩起訴、緩刑或保護處分,解除後揭露警示訊一至兩年。
什麼是衍生管制帳戶?警示帳戶當事人名下的其他帳戶就稱為衍生管制帳戶,衍生管制帳戶的交易功能同樣會受到限制,無法使用提款卡、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,匯入款項也會退回匯款銀行,差別在於衍生管制帳戶是由金融機構自行管控,聯徵中心不會進行揭露,也只需要經由金融機構查證即可解除。
警示帳戶會影響信用紀錄嗎?如果警示帳戶涉及的事件最後被判為無罪,例如不起訴處分、一般商業買賣糾紛、冒名申辦、存款帳戶遭盜用等情形,從解除警示的那一刻起,聯徵中心就不會再揭露;但如果是有罪的案件,例如:繳納罰金、判刑執行完畢、緩起訴及保護處分…等情況,則會從解除警示那天起揭露一年的時間,但最長不超過通報日起兩年。
無論是銀行或融資公司,都無法為警示帳戶提供資金服務,若您有警示帳戶的困擾,建議先依循上述步驟解除警示帳戶,可以提高過件率。由於支票通「無法」協助您處理警示帳戶,故請直接聯繫「聯徵中心」。